⒈ 教训开导;教育学名词。训导与训育涵义大致相同。
英lesson; instruct and guide;
⒈ 教诲开导。
引《国语·楚语上》:“闻一二之言,必诵志而纳之,以训导我。”
《后汉书·河间孝王开传》:“诸君空受爵禄,而无训导之义。”
唐 吕温【wēn】 《<地【dì】图志>序》:“使嗜学之徒,未披文而见义,不由户而覩【dǔ】奥,斯训【xùn】导【dǎo】之明也。”
清 俞樾 《茶香室续【xù】钞·正音书院》:“但语言【yán】自幼习成,骤难【nán】更改【gǎi】,故必徐加训导,庶几歷久可通【tōng】。”
⒉ 学官名。 明 清 府、州、县儒学的辅助教职。
引《明史【shǐ】·职官志四》:“儒学【xué】:府【fǔ】,教授一人,训导四【sì】人。州【zhōu】,学【xué】正一人,训导三人。县,教諭一【yī】人,训【xùn】导二【èr】人。教授、学正、教諭,掌教诲所属生员,训导佐【zuǒ】之。”
《清史【shǐ】稿·职官志【zhì】三》:“儒学:府教授、训导,州学正、训导,县教諭【yù】、训【xùn】导【dǎo】,俱【jù】各一人【rén】。”
⒈ 教训劝导。
引《国语·楚语上》:「必诵志而纳之,以训导我。」
《三国【guó】志【zhì】·卷【juàn】三·魏书·明帝纪【jì】》:「岂训【xùn】导未洽,将进用者【zhě】不以德显乎?」
近教导 训诲
⒉ 职官名。明、清于府设教授,州设学正,县【xiàn】设教谕,职司教【jiāo】育学生。其副【fù】职皆【jiē】称为【wéi】「训导」。清末【mò】废。
⒊ 大学及【jí】学院以【yǐ】下各级学校【xiào】负责管理学【xué】生生活【huó】教育的部门或主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