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写篆书和进行篆刻之法。
引宋 陆友仁 《研北【běi】杂志》卷上:“篆法自 秦 李【lǐ】斯【sī】,至 宋 吴兴【xìng】 道士 张【zhāng】有【yǒu】 而止,后世的【de】的【de】有所据依。”清 姚衡 《寒秀【xiù】草堂笔记【jì】》卷【juàn】三:“篆法刀法【fǎ】,精妙入神,恐近时人【rén】,未必能若【ruò】是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