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永业田的省称。
⒈ 永业田的省称。参见“永业田”。
引唐 元稹 《论当州朝邑等三县代纳【nà】率【lǜ】钱状》:“伏缘【yuán】请配【pèi】职田地【dì】充百姓永业,事须奉敕处分【fèn】。”
宋 王【wáng】应麟 《困学纪闻·历代田制考》:“是以【yǐ】尽开【kāi】阡陌,悉除禁限,而听民兼併贸【mào】易,以尽人力开【kāi】垦弃地……使民有田,即为永【yǒng】业,而【ér】不復【fù】归【guī】授,以【yǐ】絶烦扰欺隐之姦。”
清 薛福成【chéng】 《上曾侯【hóu】相书》:“耕其旷絶无【wú】人【rén】之处,宜募他州之人。愿耕【gēng】者不计【jì】多寡,三年以【yǐ】后升科给为【wéi】永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