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用义来割断私人之间的恩情,即大义灭亲之意。
引《汉书·孝成赵皇后传》“恩【ēn】之所不能已者,义【yì】之所【suǒ】割也” 唐 颜师【shī】古 注:“言以【yǐ】义割恩也。”
⒈ 为正义公理而割舍私人间的恩情。
引《汉书【shū】·卷九七·外戚传下·孝成赵皇后传》:「恩【ēn】之【zhī】所不能已者,义之所割【gē】也」句下唐·颜师【shī】古·注:「言以义【yì】割恩【ēn】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