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以钱物换回人身自由,特指奴婢妓女等用财物换得人身自由。
英redeem;
⒈ 用钱物或其他代价换得人身自由。
引明 徐【xú】霖【lín】 《绣襦记·襦【rú】护郎寒【hán】》:“愿计二十年【nián】衣食之用以赎【shú】身。”
《红楼梦》第十九回:“今日可巧有赎身之论。”
高云览 《小城春【chūn】秋》第十【shí】章:“据说【shuō】 金【jīn】花 是 大雷 刚替他【tā】赎身的一个歌女。”
⒈ 用金钱来换回身体的自由。
引《儒【rú】林外史·第四三回》:「生员冯【féng】君瑞被金狗【gǒu】洞苗【miáo】子【zǐ】别庄燕捉去,不肯放还。若是要【yào】他放还,须【xū】送他五百两银【yín】子做【zuò】赎身的身价【jià】。」
《老残游【yóu】记【jì】·第一【yī】四回》:「我【wǒ】们办【bàn】这件事当分个前后次第,以替他赎身为第一步【bù】,以替他择配【pèi】为第二步。」
反卖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