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造孽的罪责。旧谓要遭报应,必须偿还。
引沙【shā】汀 《淘金记》四:“季熨斗 接【jiē】着吹【chuī】了一通他【tā】的奇遇的经【jīng】过,以及 张【zhāng】鼓眼 的【de】孽债。”柳青 《创业史》第一部第十八【bā】章:“咱不【bú】要!咱不要【yào】人家的地!咱拉【lā】下阳世上的孽债,咱【zán】到【dào】阴【yīn】间还不清嘛。”
1.楚歌却【què】神【shén】昏意乱了,默想【xiǎng】着【zhe】和凌【líng】娟之间【jiān】的恩怨情结,虽不至于忍辱【rǔ】负重【chóng】,但一份无所适从的拘谨【jǐn】总难【nán】释怀,莫【mò】非前世也欠下对方一笔孽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