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拘传。
引《水浒传》第五一回:“知县随即差人【rén】押【yā】 雷横 下【xià】来,会【huì】集相官,拘唤里正【zhèng】隣【lín】佑人等,对尸检验已【yǐ】了,都押回【huí】县【xiàn】来。”清 黄六鸿【hóng】 《福惠全书·刑名·款犯》:“追贜不许株连无辜,拘唤【huàn】被【bèi】害,止许【xǔ】取保【bǎo】候质,不许擅行羈禁【jìn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