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。
⒈ 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。
引曹【cáo】禺【yú】 《雷【léi】雨》第一【yī】幕:“我听说矿上对于这次受伤的工人【rén】不给一点【diǎn】抚恤金。”
柯岩 《追赶太阳的人》五:“给烈属、残废军人送抚恤金。”
⒈ 对因【yīn】公【gōng】牺【xī】牲及病故人员的家属【shǔ】,由政府所付的金钱给予。也作【zuò】「抚恤金」。
例如:「由于他因公牺牲,政府决定给予优厚的抚恤金。」
1.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.
2.自9-21起,河北省【shěng】对工【gōng】伤职工伤残津贴、供养亲属【shǔ】抚恤金、生【shēng】活护理费标准进行了【le】统【tǒng】一【yī】调【diào】整。
3.根据广州养老保险【xiǎn】政策规定,广州职员退休死亡后可以【yǐ】申领养老保险死【sǐ】亡【wáng】待【dài】遇【yù】,包【bāo】括丧葬费、抚恤金、供【gòng】养直系亲【qīn】属一次性救济【jì】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