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参与讨论。
⒉ 弹劾追究。
⒈ 参与讨论。
引《后【hòu】汉书·张衡传》:“永【yǒng】初 中,謁者僕【pú】射 刘珍 、校书【shū】郎 刘騊駼【tú】 等著作 东观,撰集《汉记【jì】》,因定 汉 家礼仪,上言请【qǐng】 衡【héng】 参论其事。”
⒉ 弹劾追究。
引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九:“臺諫官员,看见同僉富贵豪宕,上本【běn】参【cān】论他【tā】赃私。”
《西湖佳话·六桥【qiáo】才迹》:“今青苗【miáo】法行,果然不好【hǎo】,以致百姓受【shòu】害生怨, 王安石【shí】 却归【guī】罪到 东【dōng】坡 身上,説是【shì】他的祸根,因叫门下人寻他的过失【shī】参论【lùn】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