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某人的妻或夫在前次婚姻关系中所生的孩子。
英stepchild;
⒉ 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之子。
英stepson;
⒈ 过继之子。
引《淮南子·缪称训》:“继子得食,肥而不泽,情不相与往来也。”
高诱 注:“继子有假母也。”
清 俞【yú】樾 《茶香室【shì】丛钞·为人后者不入【rù】》:“此与丧服所言为【wéi】人后者【zhě】不【bú】同,犹言为他人【rén】子【zǐ】耳。以今言之,乃【nǎi】养子,非继子也【yě】。”
⒈ 没有子嗣的人,收养兄弟的儿子以延续香火。
引《淮南子·缪称》:「继子得食,肥而不泽。」
1.因【yīn】婚姻纠纷,于9-21下午到临漳县【xiàn】城【chéng】李某所开门【mén】市中,用【yòng】匕首将其【qí】再婚妻子李某和年【nián】仅8岁的继子,及两名女【nǚ】性邻居郭某、申某【mǒu】捅伤【shāng】,后骑【qí】摩托车【chē】逃离现【xiàn】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