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选取记录在案的有功之人。
⒉ 选录。
⒈ 选取记录在案的有功之人。
引《三【sān】国志·魏志·高【gāo】堂隆传》:“夫皇天无亲,惟德是辅【fǔ】。民咏德【dé】政,则【zé】延期过歷;下有怨【yuàn】叹,掇録授能【néng】。由此观【guān】之,天下之天下,非独陛下之天【tiān】下也。”
⒉ 选录。
引清 吴【wú】敏树 《记钞本【běn】<震川文>后》:“间从塾童【tóng】《古文观止》选【xuǎn】本,见 归【guī】氏 文数篇……託书贾购之 吴门 以【yǐ】来,乃掇録其可【kě】嘉者,以鄙意评【píng】騭,且叙论【lùn】焉【yān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