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坐于榻角。唐中书、门下两省官上事之制。
⒈ 坐于榻角。 唐 中书、门下两省官上事之制。
引宋 洪迈 《容斋三笔【bǐ】·典【diǎn】章【zhāng】轻【qīng】废》:“唐 两省官上事,宰臣送上,四【sì】相共坐【zuò】一榻,各据一隅,谓之【zhī】押角。”
宋 庞元英【yīng】 《文昌杂录补遗》:“唐 国子祭酒【jiǔ】 李涪 作【zuò】《刊误》云:‘两省官上事日,宰相【xiàng】临焉。上事者,设牀【chuáng】几【jǐ】面【miàn】南【nán】而坐,判【pàn】三道案,宰相别【bié】施一牀,连上事官南【nán】坐於四【sì】隅,谓之押角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