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唐人称分司东都洛阳者为留司。宋因之。
⒈ 唐 人称分司 东都 洛阳 者为留司。 宋 因之。
引唐 高适 《同河南李少尹夜饮遂作春【chūn】酒歌》:“前【qián】年持节将 楚 兵,去年留司在 东京,今年【nián】復拜【bài】二千石,盛夏五【wǔ】月西南【nán】行【háng】。”
刘开扬 笺注:“唐 人谓分司 东都 者为留司。”
唐【táng】 韩愈 《唐故虞部员【yuán】外郎张府君墓志铭》:“﹝ 孝【xiào】权【quán】 ﹞迁留司虞部【bù】员外【wài】郎。”
方崧卿 注:“谓分司 东都 也。”
宋 王禹偁 《太师【shī】中书令魏【wèi】国公册赠尚书令挽歌【gē】》之八:“曾拜四章【zhāng】辞相府,又【yòu】陈三表【biǎo】罢【bà】留【liú】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