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受官府之命专事看守坟茔的民户。可以免去赋税。
引《南【nán】史·后【hòu】妃传上·文元袁【yuán】皇后》:“又詔【zhào】 赵、萧、臧【zāng】光禄、袁敬公、平【píng】乐乡君【jun1】 墓,先未给塋户,各给 蛮 户三以供洒扫【sǎo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