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按户征调的赋税。实行于东汉末年及魏晋时代。
⒈ 按户征调的赋【fù】税。实行于【yú】 东汉 末年及【jí】 魏 晋 时代。参阅【yuè】《文【wén】献通考【kǎo】·户口》。
引《三【sān】国志·魏志·赵俨传》:“时 袁绍 举【jǔ】兵【bīng】南侵,遣使【shǐ】招【zhāo】诱 豫州 诸郡【jun4】,诸郡多受其命,惟 阳安郡 不动,而都尉 李通【tōng】 急【jí】録户调。”
《晋书·武【wǔ】帝纪》:“﹝ 泰始 七年﹞闰月【yuè】,大雩,太【tài】官减膳。詔 交趾 三郡、南中【zhōng】诸郡,无【wú】出【chū】今年户调。”
1.在【zài】短期内,进口往往首当其【qí】冲地受到贸易帐【zhàng】户调整【zhěng】的【de】影响,因【yīn】为出口不会立【lì】竿见影地【dì】作出反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