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馀数。
引《宋史·食货志【zhì】上六【liù】》:“又詔:用旧法取量添【tiān】酒钱赢【yíng】数,给推法司吏【lì】餐钱。”《宋史【shǐ】·食货志下一》:“天【tiān】禧 末,上供惟【wéi】钱帛增多,餘以移【yí】用颇【pō】减旧【jiù】数,而天下总入一万【wàn】五千八【bā】十五万一百【bǎi】,出一万二千六百【bǎi】七【qī】十七万五千二百,而赢数不预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