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乞求填补空缺官位。
引明 赵南星【xīng】 《再剖良【liáng】心责己秉公【gōng】疏》:“二【èr】者(指巡抚、知【zhī】府【fǔ】)官有大小,皆【jiē】宜选择破格【gé】而用之【zhī】,久任而优擢之者也【yě】。近闻多【duō】从【cóng】人讨而得之,何怪【guài】乎謁选者以讨缺为常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