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达到承担赋役年龄的人。
⒉ “身丁钱”的省称。
⒈ 指达到承担赋役年龄的人。
引宋 李心传 《建【jiàn】炎【yán】以【yǐ】来朝野【yě】杂【zá】记甲【jiǎ】集·财赋二【èr】·身【shēn】丁钱》:“广西 郡县贫薄,凡民间父、祖年六【liù】十以上【shàng】而身丁未成【chéng】者,亦行科纳,谓之‘掛丁钱【qián】’。”
⒉ “身丁钱”的省称。参见“身丁钱”。
引《宋史·孝宗纪三》:“辛未【wèi】,知 绍兴府 张津 进【jìn】羡餘四【sì】十万緡【mǐn】,詔以代民输和买、身【shēn】丁【dīng】之半。”
《续资治【zhì】通鉴·宋高【gāo】宗【zōng】绍兴二十八【bā】年》:“兴【xìng】 洋 旧有义士,皆【jiē】驍勇可用,祇是免【miǎn】身丁、差【chà】役之类,不费有司钱【qián】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