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典押出雇。
引《元典章·刑部【bù】五·烧埋》:“宋换儿【ér】 已正典刑,据家【jiā】属处【chù】合徵烧【shāo】埋银五十两【liǎng】。既是在家【jiā】母老子幼,止有妻 阿徐 侍养,乞化过【guò】日,别无折挫,亦【yì】无以【yǐ】次【cì】可以典雇人口,依准本部所拟【nǐ】,免徵施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