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违背事物的自然规律。
引《庄子·天道》:“倒道而言,迕道而説者,人之所治也。”成玄英 疏:“迕,逆也。不识治方【fāng】,不知次【cì】序【xù】,颠倒道理,迕【wǔ】逆物情,适可为物所治【zhì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