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陈诉事情。
引《类说》卷十四引 隋 侯白 《启颜录·嘲庭中竹》:“温彦博、杜【dù】如晦【huì】 同为僕射,有 斐畧 者诉事,二公久【jiǔ】不【bú】答。”《元史·世祖纪九》:“自今应诉【sù】事者,必须实书其事,赴省、臺陈【chén】告【gào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