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踵迹”。。
⒉ 犹继承。
⒈ 见“踵迹”。亦作“踵跡”。犹继承。
引《楚【chǔ】辞·刘向<九【jiǔ】叹·离世>》:“端余行其【qí】如【rú】玉【yù】兮,述皇舆之【zhī】踵跡。”
王逸 注:“言思正【zhèng】我行,令【lìng】之如【rú】玉,不匿瑕恶【è】,以承述先王正治【zhì】之法,继续其业而大之【zhī】也【yě】。”
《五灯会元【yuán】·洞山价禅师法嗣·洞山【shān】道全禅师》:“暨 洞山【shān】 圆寂,众【zhòng】请【qǐng】踵迹住持【chí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