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茶税。
引《旧【jiù】唐书·穆宗纪》:“壬子,加茶榷,旧【jiù】额百文,更加【jiā】五十【shí】文,从 王播 奏。”宋 王【wáng】安石【shí】 《荆湖北路转运【yùn】判官刘君墓志【zhì】铭》:“朝廷弛茶榷,以君使 江西【xī】,议均其税,盖期年【nián】而后返。”